愛梅之邪 |
2006-02-01 07:56 |
此帖為懲處帖。 KY34 'Di w|FVqX 若有會員觸犯版規, 0i(?LI_S i|{nj\6w^ 而經由版主們再三告知, #5:A?aj !E#.WX 卻無意反省與修正者, +rpd0s49 glX2L~ 會在此公開其帳號、事件與懲處內容。 YeVc,B' 7^TXlWn^G 請各位發言(發帖)之前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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